各检测资质单位,各设区市气象局,省防雷协会、省防灾中心:
为加强防雷检测资质单位管理,切实提高防雷装置检测质量,促进防雷检测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省气象局自6月上旬起启动我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质量考核工作,现将考核计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获得江苏省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2018年6月30日之前取得检测资质的单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行为或设立分支机构的外省防雷检测资质单位。
二、组织实施:本次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计划由省气象局社会管理处组织,由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具体实施。
三、考核时间:7月上旬至11月底。参与考核的单位请于7月10日前向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提交质量考核申请(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申请表)。
四、考核年限:对各单位取得资质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检测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检测质量考核结果是各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和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的重要依据;也是乙级资质单位申请甲级资质评审的必要依据。
2.请尚未填报《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申请表》的检测单位抓紧填报,并加盖公章寄送至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技术科。地址:江苏省昆仑路16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287190。
3.各单位应对照《办法》要求,按年度整理摆放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接受质量考核组随机抽检考核。
4.各单位在准备相关资料时一定要保持资料的真实性,在考核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