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校舍年检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区气象局等部门配合区教委对防雷设施等存在隐患的校舍进行复查。对复查后重大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由区教委或校舍所有人(使用人)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二是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区气象局将所有学校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和防灾应急处置人员基本信息纳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确保学校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响应,科学启动应急预案。三是做好学校雷电等灾害防御。在协同做好校园校舍安全排查的基础上,区气象局牵头组织对原有项目的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督促区教委落实校园校舍防雷设施年度检测及隐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