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前检查
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可能性及其后
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
1.依据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地理位置、气候、建(构)筑物形状等确定该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1)一类防雷建筑物:
a、制造、使用或储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者;
b、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c、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者。
(2)二类防雷建筑物:
a、凡制造、使用或储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者;
b、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者;
c、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d、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3)三类防雷建筑物:具有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2.建筑物必须有防直击雷措施并应符合各自防雷类别的要求,按《建筑物防雷装
置检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方法进行检测。
三、防感应雷和防静电
1.电源和通信线路应用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金属管埋地引入,并在入户端安装避雷器。将金属铠装层、避雷器作电气连接并接地。采用接零保护的电源零线应重复接地。
2.建筑物内所有金属物应有防静电接地,并进行等电位连接。危险性建筑物内有可能积聚静电的非金属物应间接接地。
3.输送危险物品的各种室外架空管道,应每隔20—25m接地一次。平行敷设的管道,当净距小于100毫米时,在接地处管道之间应设跨接线。管道的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当管道进入危险性建筑物时,还应与建筑物的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连接。
4.危险性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有消除人体静电的接地装置。
参考设计图纸,向施工员、甲方代表了解接地装置情况,记录下接地体和接地线的
材料、规格、数量、布局,并作详细记录。
l、第一类防雷独立避雷针为单独地,电气设备接地、弱电设备接地、防雷电感应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当接闪器安装在建筑物上时,防直击雷地、电气设备接地、弱电设备接地、防雷电感应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闭合环形接地体。防雷地为单独地时,与其它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小于3m。接地体距地面不小于0.5m。
2.第二类、第三类防雷装置宜利用建筑物基础内的钢筋(Φ≥10mm)作为防雷接地装置,防直击雷地、电气设备接地、弱电设备接地、防雷电感应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防雷地为单独地时,与其它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小于3m。接地体距地面不小于0.5m。3.人工接地体包括人工水平接地体和人工垂直接地体。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0.5m,垂直接地体长度为2.0一2.5m,间距为5.0m。人工接地体应使用热镀锌钢材。
接地体材料:
五、接地电阻的测量
按《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值≤10Ω。
六、计算保护范围
计算可在室内进行,用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七、数据的处理
各项检测读数、计算结果应保留一位小数(避雷装置材料型号规格除外),按GB817—87文件修约。
上述检测工作结束后,校核人全面核对原始记录、仪器等各项结果是否都有相应的记录,防雷装置连接件是否恢复检测前的状况。